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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材料-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铝锅生产线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25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铝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铝锅生产线项目

2.建设规模:投资800万元,该项目租用浙江艾禾电器有限公司内厂房,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拉伸机、油压机、车床、涂装流水线、抛光机、磨床、钻床、整底机、冲孔机、点焊机等设备,采用拉伸、车口、卷边、清洗、喷砂、涂装、烘干、抛光、磨底、装配、焊接、包装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只铝锅的生产能力。

3.用地选址: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百花山工业区百合路56号(浙江艾禾电器有限公司内)

4.建设单位: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建畈村、龙源村、龙源村幼儿园。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或程度内

废水:项目抛光工序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新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等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分别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负荷冲击和纳污水体影响均较小。

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选型和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和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抛丸工序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工序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1#内涂装线喷漆工序废气集气后经水帘除漆雾+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1#内涂装线烘干工序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经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2#内涂装线喷漆工序废气集气后经水帘除漆雾+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2#内涂装线烘干工序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经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3#外涂装线涂装工序废气(调漆喷漆、流平烘干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集气后经水帘除漆雾+旋流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抛光工序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新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等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分别达标后接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武义江。废水排放附近水体基本无影响。

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合理安排相关操作时间;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在高噪声车间内设吸声体;加强设备的维护;禁止夜间生产。要求靠近村民一侧禁止开设窗户(可以开采光窗);要求靠近村民一侧车间禁止布置产生废气、粉尘、高噪声等会对居民点产生影响的生产工序。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企业主要从事金属制日用品、五金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家电、金属材料、家居用品、电子元器件、户外用品等产品销售工作。

随着疫情后经济复苏,为扩大企业市场竞争力,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购置拉伸机、油压机、车床、涂装流水线、抛光机、磨床、钻床、整底机、冲孔机、点焊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0万只铝锅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万只铝锅的生产能力

项目位于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百花山工业区百合路56号(浙江艾禾电器有限公司内),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书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企业官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725~202388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环评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8158411985

建设单位: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516981477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迈道厨具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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